关于云艺石材雕刻加工项目技改扩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达州市云艺石材加工厂:
你公司报送的《云艺石材雕刻加工项目技改扩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云艺石材雕刻加工项目技改扩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项目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安云乡落花村五组,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在原项目已租用的占地范围内,新建切割加工车间一个,占地面积约2000m2,新建石材荒料切割加工生产线1条,安装切割机6台(大切机3台,中切机3台),航吊机2台及叉车1台等,设计能力年加工石材荒料4000m3。配套新建废水处理设施、固废临时堆放点以及沉淀泥砂处理设施。总占地面积约3330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48万元。项目改扩建立项经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1702-30-03-460593]JXQB-0055号),原项目于2019年10月9日取得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关于工艺石刻雕刻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通环审批[2019]32号),并于2020年8月22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依托周围农户已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使用,不外排。营运期切割废水经新建废水沉淀池(3个,共240m3)形成三级废水处理系统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收集处理后做农肥利用,不外排。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选用噪声较低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作业平面和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局,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标准。营运期选用低噪环保设备,加强维护,优化厂区布局,远离敏感目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运输车辆限速禁鸣。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施工时间;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原料、建渣集中堆放,采用毡布覆盖,及时清运,运载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施工机械选用先进环保设备和轻质燃油,加强保养;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做好扬尘防护工作。营运期采取洒水降尘、密闭生产、道路硬化等措施,减少切割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冲洗台冲洗车辆,降低运输扬尘;食堂安装抽油烟机净化油烟,降低环境污染。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统一外卖至废品收购站,沉淀池产生的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回填洼处,不外排,建渣临时堆场须做好防雨、防风、防渗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营运期设固废临时堆放点,边角废料经堆放点收集暂存后,外运至周边石料加工企业进行回用,沉淀泥沙经沉淀池螺旋输砂机、板框式压滤机处理后,粗砂与石粉隔断分开后外售,不外排。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定期外运至场镇生活垃圾集中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7.建设及营运期涉及其它相关环境问题,请建设及营运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技术评审意见落实。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善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通川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