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坝镇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辖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镇人民政府关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及时有效监测、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根据省、达州市、万源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万源市长坝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长坝镇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制度
一、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值班员必须立即向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和主要领导汇报。
二、根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指示,将火情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动公室,并通报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将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单位。
四、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做好各项工作记录,确保记录清除整洁,由负责人签字后,妥善保管。
五、严格按规定准时交接班,严禁值班人员在值班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交接班时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