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东澧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中提供不实资料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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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5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经查,广东澧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过程中提供不实的职称人员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等规定,决定对广东澧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该企业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请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守法经营,共同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
特此通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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