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教育局双公示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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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广东省“双公示”事项目录(行政许可) | ||||||
许可部门 | 许可项目 | 行政相对人 | 许可文书有效期 | 备注 | ||
编号 | 职权编码 | 名称 | ||||
县教育局 | 1 | 0071***********010****1225 |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 自然人 | 长期有效 | |
2 | 0071***********020****1225 | 民办学前教育的审批(含中外合作学前教育)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5年 | ||
3 | 0071***********020****1225 |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审批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5年 | ||
4 | 0071***********020****1225 |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5年 | ||
5 | 0071***********030****1225 | 自学考试辅导机构审批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5年 | ||
6 | 0071***********040****1225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自然人 | 长期有效 | ||
7 | 0071***********050****1225 |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长期有效 |
广东省“双公示”事项目录(行政处罚) | |||||
处罚部门 | 处罚项目或违法行为 | 处罚种类 | 备注 | ||
编号 | 职权编码 | 名称 | |||
县教育局 | 1 | 0071***********010****1225 | 违规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予以撤销;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2 | 0071***********020****1225 |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 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 | 0071***********030****1225 | 1.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 2.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民办学校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4.民办学校未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 5.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6.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 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 ||
4 | 0071***********040****1225 | 1.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 2.民办学校出资人非法取得办学回报 3.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 4.不依照条例的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 | 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 ||
5 | 0071***********050****1225 | 学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 | 责令其限期整顿;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 ||
6 | 0071***********060****1225 | 1.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 2.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 3.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 | 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 | ||
7 | 0071***********070****1225 | 1.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2.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3.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4.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 5.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 6.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 | 警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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