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奥德龙有机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高要区奥德龙有机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19.10.31 |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奥德龙有机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市高要区奥德龙有机生物肥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要区白诸镇稳裕村石迳石场,地理坐标为:N 22°5516.55" E112°2034.86"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主要从事有机生物肥料的生产,占地面积约为176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6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0%。年生产生物有机肥9000吨。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新兴江。 (2)废气:生产车间NH3、H2S:车间密闭,收集后经过碱喷淋+UV光解+低温等离子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混合搅拌工序颗粒物: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系统,有效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建设围闭性较好的车间,加强通风 (3)固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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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原料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4月12日修订)中的有关规定。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66984
传 真:0758-8366198
***:1、肇庆市高要区奥德龙有机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doc
2、肇庆市高要区奥德龙有机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