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收表的通知
鼎湖区各相关考生: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我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0〕16号)规定,现将鼎湖区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中级资格。2019、2020年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合格人员名单。
(一)符合复核对象的中级资格考生,请于2020年11月2日至13日(工作日),到所属报名点提交复核资料(所属报名点是指《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的“报名点名称”),不能跨报名点提交。
(二)鼎湖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地址为: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港口路1号鼎湖区财政局一楼会计股。咨询电话:0758-2621746。
(三)鼎湖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名单(***1)。
三、复核条件。
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0]8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复核资料。
(一)《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1份,收原件。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19z.jsp)进行补打。
(二)《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原件1份(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格式见***2),收原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中级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持有国外学历证书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委托他人送审的,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代办委托书原件1份(***3),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代办委托书收原件。
上述资料均以A4 纸打印或复印。
五、领取证书。
(一)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二)具体领证时间和有关事项请留意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rsj.zhaoqing.gov.cn/ywpd/kszx/→点击“发证通知”)。咨询电话:0758-2271231。
***:1:肇庆市鼎湖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16人).docx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doc
3:代办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