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移民培训学校附属楼装修项目施工监理抽选公告
屏山县移民培训学校附属楼装修项目施工监理
抽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审批[2019]41号批准建设。抽选方案已备案,备案号为屏发改比选备案【2019】134 号。本项目现通过抽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在屏山县内注册符合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摇号抽取。
二、项目概况(表一)
建设单位(建设业主) | 屏山县恒源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代建业主) | 屏山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屏山县移民培训学校附属楼装修项目监理 |
建设地点 | 屏山县扶贫开发局 |
实施时间 | 施工全过程及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监理内容 | 包括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
建设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1、该监理费用费全工程包干费用,施工工期延长,监理服务延长时不再单独计取一切监理费用。2、该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
三、项目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 屏山县移民培训学校附属楼装修项目监理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屏山县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即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2)已注册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注册企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注册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
(3)本项目需配备具有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1人;监理员(建筑工程专业)1人。
(4)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即使抽中也会被取消中选资格;如有造假行为,公司列入黑名单。
(5)中标后在监理合同签订前,应提交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大纲及机构人员配备计划情况表”等给项目业主。
(6)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7)本工程按宜住建函〔2013〕633号、屏府函[2017]45号和屏府办函[2017]29号文件执行。
(8)现场核查中标人总监、专监证书。(住建厅网站)。
4.本工程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选。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上发布。
六、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并符合资格要求条件的申请人,到《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工程竞标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项目业主确定的报价方式后,再自愿到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交于屏山兴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屏山县丁石路荣新时代广场4幢1)。
(1)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格证、职称证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已注册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4)竞标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5)缴纳的年度抽取保证金或银行回执单复印件。
(6)项目业主要求的其他材料。(注:以上所提供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
2.此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日(至少2个工作日)。各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6月20日(北京时间)发出参选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06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
3.竞标申请人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竞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的竞标人按以下方式提交:
开户单位:屏山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6359***********11
(表三)
合同段 | 招标方式 | 发包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监理1 | E.固定价 | 4.4950 | 800 |
4.未中选的抽选申请人在抽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抽选人的基本帐户,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选人的基本帐户。
七、随机抽取中选人
1.项目业主定于北京时间2019年06月25日10 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屏山县政府投资项目随机摇号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要求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1个作为中选(标)人。
2.抽取方式。在随机摇号抽取开始前,业主单位应将报名时各竞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交监督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竞标申请人方可参与随机摇号抽取。
3.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订监理合同的,将按屏山县相关政策处理。
4、本工程项目中选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形式按照(宜府函〔2018〕59号)文件执行。履约保函须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10日内缴纳至招标人,若不能按时提供履约保函需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10日内现金缴纳(若中标人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作废标处理)。
5、中选人签订合同前按要求递交合同价10%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递交相关资料,按合同相关条款申请无息退还。
八、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屏山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屏山县税务局二楼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183****8583
传真: /
电子信箱(E-mail): /
屏山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0日
***:1.竞标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2.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