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地税局三项措施加强税源管理
一是加强部门配合,及时介入税源管理。按照县府(2013)50号文件精神,强化地方税收保障和协税护税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主动与发改、住建(房管)、国土、招商、交通、移民等单位加强联系和配合,建立税源信息传递机制,每月收集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发放、土地征用和拍卖、工程项目发包及款项支付情况等税源信息,全面掌握税源动态,加强比对分析,及时将税源分解落实到管理员,及时介入税源管理。
二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确保税源监管到位。加强新县城的三大总包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和耕地占用税等重点税源管理。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做好纳税辅导工作。将房地产开发各个环节和建筑业所涉及的税收政策及时送达纳税人,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及时开展税务约谈,重点是五冶集团、中铁八局和回购业务,告知其应承担的纳税义务。加大对零散税源项目下户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做到工作不脱节,责任不悬空。加强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税源管理,严格落实总、分包单位合同资料备案制度、报验登记制度和营业额抵扣等相关制度。
三是抓好五项管理:项目台账管理(账算清楚)、税源信息管理(抓好源头)、工程动态管理(工程进度)、工作痕迹管理(案头资料)、责任风险管理(廉洁自律),加大下户巡查,做好痕迹管理记录在案,坚持依法治税,规避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