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镇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难题——政协屏山镇工委开展有事来协商活动
为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助推安置房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3月9日,政协屏山镇工委在屏山镇四楼会议室组织开展“有事来协商”活动,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辖区内县政协委员、社区党支部书记、业委会成员、居民代表、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镇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协商专题会。
协商会上,镇党委副书记谭稼萌通报了城区综合治理“三大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东城社区春华小区试点物业服务升级方案,参会人员围绕方案踊跃发言。业主代表建议物业公司进一步优化方案,对比体现前期收取0.2元/月卫生费与今后收取0.5-0.6元/月物管费的服务升级变化,让业主直观感受到物业服务变化。参会政协委员表示,物业公司除了做好相应的服务以外也要把小区存在的问题与居民沟通好,对居民承诺的服务一定要服好务、尽好责。
会议最终达成共识:屏山镇将以东城社区春华小区作为第一个物业规范化管理试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免费提供6个月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满后,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好评率达80%及以上,再按程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入驻春华小区,并按升级标准向业主全额收取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