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服务规范等2项地方标准意见的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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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9日发表
截止2016年8月12日,我局通过局网站开展的《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劳务派遣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2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未通过网站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或建议。请社会各方继续对我局工作予以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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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4:42: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