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珙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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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据珙县居民收入调查数据显示: 2019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06元,同比增长10.4%,全面完成市下目标任务。从收入构成看,其中:工资性收入4534元,同比增长9.1%;经营净收入8737元,同比增长11.4%;财产净收入399元,同比增长109%;转移净收入3436元,同比增长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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