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迅速传达第四期阳光问廉精神
8月4日,县林业局召开中心组第七次学习(扩大)会,传达了宜宾市第四期《阳光问廉》反映出的部分基层部门滥用“微权力”、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典型问题情况,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对照《阳光问廉》反映出的自我反省、汲取教训,找出差距、纠错补漏。通过此次学习会议,我局干部职工在廉洁从政和“四个意识”方面进一步得到加强。 会议由局党组成员肖黎主持,受党组书记、局长林兴权的委托,造林股股长文学对宜宾市第四期《阳光问廉》栏目中《兴文大坝苗族乡森林生态补偿金进了谁的口袋》现场问廉内容进行贯彻传达。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中,由于管理疏漏,监督不力,管理不善,导致该乡建国村原文书刘从伦、龙潭村原文书(造林大户)苏权良从2011年至2016年期间,冒领上万元甚至十几万元补偿基金。由于受金钱的诱惑,该乡林业工作站副站长万启平没有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并收受苏权良给他的2万元余元好处费。目前,该案共涉及7人,除林业工作站副站长万启平已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余6人已由县纪委责令乡纪委调查处理,该案现正在调查处理中。 局党组成员肖黎会上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吸取兴文县大坝苗族乡的教训,认真履职,加强监管,作风转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林农产业发展服好务,做好四项工作措施:一是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要组织力量,开展自查;三是要强化职能,加强监督;四是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参加会议的有在家局领导、机关各站股室正副职、机关支部及森林公安局支部党员、各林业站站长、万岭楠竹经营所所长及支部书记等4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