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五项措施做好汛期安全工作
一抓部署,落实目标责任。县安委会对汛期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门开会部署,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安全责任。
二抓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县领导带队督查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对渡口码头、客船、加油趸船、采砂船等重要部位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严防断缆、脱锚、船只漂移。
三抓准备,严格检查执法。要求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汛期应急预案,落实各类应急装备、物资;在洪峰过境期间,督促船舶人员全部离船和码头一律停止作业,严厉查处在应急工作中不听指挥、冒险航行和违章作业行为。
四抓值守,畅通气象信息。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在汛期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气象部门要随时发布气象信息、雨情、汛情等情况。
五抓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安委会对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汛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应急值守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的实行重点督办,对发生安全事故、重大情况未规定报告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