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镇坚持四个到位全面落实易地搬迁督查验收工作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徐家镇党委、政府“四个到位”全面落实易地搬迁督查验收工作。
一是坚持会议精神传达到位。镇党委、政府组织涉及易地搬迁的村三职干部、驻村干部,召开易地搬迁督查验收专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易地搬迁督查验收相关工作要求及文件会议精神,要求各村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会议内容,全面展开自查,确保易地搬迁工作符合县上督查验收要求。
二是坚持整改措施到位。各村对照要求,立即展开自查。易地搬迁户中,没有达到入住标准的,由村委会通知房屋施工方,立即整改到位;没有按时入住的,村三职干部做好搬迁户的思想工作,要求必须入住;没有功能分区的,由村三职干部负责立即隔离分区;旧房没有拆除的,由村委会组织人员,做好拆迁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旧房必须拆除到位;没有复垦的,要求各搬迁户,在房屋拆迁后立即复垦到位。
三、坚持责任落实到位。易地搬迁督查验收工作实行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层层落实责任;坚持责任到人,每名片区领导负责各自的片区;每位驻村工作同志负责所驻村的工作;每名村干部负责一至两户易地搬迁户的工作。对于督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责任体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坚持督查验收到位。成立徐家镇易地搬迁督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成员由相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组成。督查验收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村易地搬迁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