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培训
物权法培训记录
时间:2010年7月10日
地点:镇四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镇工作人员、村干部、五五普法宣传骨干
主讲人:李仕敏
培训内容:
一、 概论
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共5编19章247条。
二、内容
(一)、 总 则
1、基本原则 2、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3、物权的保护
(二) 所有权
1、 一般规定 2、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3、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4、相邻关系 5、共有 6、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三)、 用益物权
1、 一般规定 2、土地承包经营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 4、宅基地使用权5、地役权
(四)、 担保物权1、 一般规定 2、抵押权(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 )
3、质权( 动产质权 、权利质权 )、留置权
(五)、占有
三、正确认识,学好用好《物权法》,特别是与镇村工作紧密相关的条款强调。结合实际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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