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四项措施深入开展百日整治专项活动
县法院围绕责任落实、消除隐患、加强保障等四个方面,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开展百日整治专项活动。
一是坚持四个严格,保证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到部门到人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市县对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该院安全保卫工作,组成由院党组、办公室、法警队等为主的安全督导组;严格落实见警率,法警工作时间分为两组,轮流在立案大厅、审判区和办公区执行巡逻任务;严格部门安全员制度,安全员作为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二负责人,督导本部门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严格警车管理,执行派车单制度,加强警车GPS监控,杜绝安全事故。
二是把握四个重点,保证隐患消除。重点对院机关、11个法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安检门、监控器进行安全测试,对车辆、档案、印章等是否在监视盲区进行了细致排查;重点对法警大队的警用装备进行检查和调配;重点维修和更换电线、门窗等存在的问题的硬件设施;重点落实基层法庭人员驻庭和院机关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督导组人员将不定时电话查岗和视频查岗,严格检查追责。三是落实四个保障,保证安全到位。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置标准》的要求,对法警人员及各个法庭安保人员添置警服、手铐、警棍等警用装备,保障硬件到位;在机关和宿舍区新增了15个电子监控***头,基层法庭监控系统已全面升级,保障了安全监控到位;严格来访人员登记、安检制度,开辟本院干警非上班时间进出机关大楼专用通道,实行密码通行,保障机关大楼安全;已增5名部队转业人员,充实到法警队编制中,保障了警力到位。四是抓好四个结合,保证收到成效。结合醉驾案件专项审判活动,已审结21件,21名被告人分别受到了6个月以下拘役、2.5万元以下不等罚金的刑事处罚,有力打击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结合综治目标,集中审结非法集资、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经济发展秩序等案件23件;结合执行风暴活动,为70余件涉民生案件当事人执行到位标的款400余万元,开展涉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行案件45件,涉案标的100万余元,集中曝光104名老赖;结合市消防支队对该院的消防讲座内容,组织干警开展了消防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意识,提升了消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