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7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7月2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26日-2018年7月30日。
电话:0817-6263850
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2018年7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年产4000万页岩机砖生产项目 |
2 | 节能建材生产项目 |
年产4000万页岩机砖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4000万页岩机砖生产项目
项目地点:阆中大梁山页岩机砖厂
建设单位:阆中大梁山页岩机砖厂
验收监测单位: 四川深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阆中大梁山页岩机砖厂主要经营页岩实心砖的生产、销售。厂区位于阆中市枣碧乡大梁山村一社,厂区占地12.93亩,矿山占地17.25亩,原建设有 26门轮窑一座,年产 4000 万块页岩空心砖。现在原有厂区基础上进行技改,改建后厂区地理位置、厂区面积和周边情况均未发生改变,原料的开采、破碎、筛分等工艺不变,拆除原有轮窑一座,新建一条隧道窑(118×3.6m),及相应附属配套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时将其他落后淘汰设备更换为国内先进的自动化设备,实现年产页岩实心砖 4000 万块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2700m2,主要原料区、生产区及生活办公区,由主体工程、辅助配套、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个部分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12月,项目整改工作在未取得相关环评批复文件的情况下,进行了前期的部分厂房拆除。阆中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 年 2月27日针对“该企业轮窑拆除重新建设(改建)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进行了责令停止建设及罚款的处罚。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5月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7年9月30日取得了阆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4000万页岩机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7年10月1日在原场地进行改建,2018年1月完工并投入试运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噪声和固废环保投资4.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全体验收,验收范围包括:
1、主体工程
露天开采区、原料堆场、生产车间、输送系统、隧道窑、产品堆场
2、配套工程
办公楼、生活用房、备用发电机
3、公用工程
供电、给水、交通
5、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系统、雨污分流系统、生活垃圾暂存点、化粪池、绿化和生态恢复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挖掘机、铲车、粉碎机、搅拌机、制砖机、切坯机、风机等。
破碎、筛分等高声源的机械设备在密闭的车间内生产,可有效降低噪声的排放。发电机在放在单独的房间内。因本项目厂区面积和矿山面积比较大,产生的噪声在经过建筑和矿山隔音以及长距离的距离衰减后对环境影响不大,且本项目外环境关系比较简单,1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的噪声基本不会形成噪声污染。
(二)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废弃砖块、集气罩粉尘、脱硫过程生产的硫酸钙等、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
①本项目产生的废弃砖块、集气罩粉尘、脱硫过程生产的硫酸钙等,粉碎后掺合新物料制砖坯,重复利用;②生活垃圾放置于垃圾暂存点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③定期清掏的化粪池污泥用作周围土地施肥。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使用黄油和机油作为润滑油,其中黄油用于机械设备的润滑,机油用于轨道和轮轴的润滑。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废弃的黄油和废机油,项目运营至今还未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本项目建有1间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若在后期运营中产生了危险废物,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噪声
2018年6月26日-27日,该项目东、南和北厂界外1m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域标准要求。
2、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废弃砖块、集气罩粉尘、脱硫过程生产的硫酸钙等、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
①本项目产生的废弃砖块、集气罩粉尘、脱硫过程生产的硫酸钙等,粉碎后掺合新物料制砖坯,重复利用;②生活垃圾放置于垃圾暂存点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③定期清掏的化粪池污泥用作周围土地施肥。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使用黄油和机油作为润滑油,其中黄油用于机械设备的润滑,机油用于轨道和轮轴的润滑。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废弃的黄油和废机油,项目运营至今还未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本项目建有1间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若在后期运营中产生了危险废物,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固废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噪声治理设施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点的噪声均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要求。
2、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固废排放措施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要求。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结束,无遗留环境问题;试运营期间,通过对项目产生的噪声及固废进行调查及监测,表明噪声达到验收标准,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文档及环保机构情况
项目从开工到运行旅行了各项环保手续,设有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了环保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建立了相关台账,环保档案交行政部统一管理,环保档案较齐全。
阆中市磊鑫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建材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节能建材生产项目
项目地点:阆中市彭城镇界牌垭村二社
建设单位:阆中市磊鑫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洁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阆中市磊鑫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950万元新建“节能建材生产项目”。本项目选址于阆中市彭城镇界牌垭村二社,厂区占地40亩(其中页岩矿山占地15.3亩)。建设产量440万块页岩多孔砖生产线两条,并配套建设生产厂房,管理用房等相关附属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阆中市磊鑫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建材生产项目”于2016年8月经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予以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1****6081701]0068号,于2016年12月新疆鑫旺德胜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阆中市磊鑫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月阆中市环境保护局,以阆环审[2016]83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批复。
(三)投资情况
工程总投资950万元,其中固废和噪声环保投资3.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34%。
(四)验收范围
主体工程:页岩矿区,隧道窑,破碎筛分车间,制砖车间;
辅助工程: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室,食堂,员工宿舍;
公用工程:给水,供电,排水;
环保工程:隔音墙,危废暂存间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装载机、鄂破机、搅拌机、真空挤砖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采用密闭墙体隔离等措施;通过车辆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成型制坯工序产生的废泥坯、页岩开采产生的表层剥离土、出窑时产生的废砖、除尘灰、脱硫石膏、生活垃圾、沾油抹布手套及废机油。废泥坯和废砖收集后返回破碎工序再次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统一收集作为制砖原料再利用;生活垃圾、沾油抹布手套袋装后送垃圾收集点,交由乡镇垃圾中转站清运;矿区表层土统一收集后堆放在表层土堆场,用于矿区的回填复垦;脱硫石膏采用人工清掏,经晾干后外售给水泥生产企业作为原材料或用作筑路。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作为机械设备润滑油。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噪声
2017年11月2日、3日,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2、固废
废泥坯和废砖收集后返回破碎工序再次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统一收集作为制砖原料再利用;生活垃圾与含油手套棉纱等袋装后送垃圾收集点,交由乡镇垃圾中转站清运;矿区表层土统一收集后堆放在表层土堆场,用于矿区的回填复垦;脱硫石膏采用人工清掏,经晾干后外售给水泥生产企业作为原材料或用作筑路;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作为机械设备润滑油。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噪声治理设施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点的噪声均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要求。
2、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固废排放措施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要求。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结束,无遗留环境问题;试运营期间,通过对项目产生的噪声及固废进行调查及监测,表明噪声达到验收标准,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以破碎筛分车间、原料堆场、页岩开挖矿区的边界为起点向外直线延伸50m的距离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检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有5户农户房屋,业主单位已将该5处房屋租赁为本项目的办公生活用房。因此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其他敏感建筑。
六、公共意见调查
验收监测单位于2017年11月2日~3日对本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调查以问卷统计形式进行,共发放问卷30份,收回30份。问卷统计表明:明确表态支持该项目的30份,占100%;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持满意态度的30份,占100%。
七、文档及环保机构情况
该公司制订有《环保规章制度》、《环保设施巡查制度》等,设置有兼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提供的环评报告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基本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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