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食安办召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顺庆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11月2日上午,区食安办组织召开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工作协调会。顺庆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区食安办、区食药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 顺庆区食药局吴平副局长代表区食安办宣读了《顺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2016年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单位的通知》,明确灯台乡、搬罾镇、东南街道办事处为我区2016年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单位,并提出3个创建单位根据创建工作重点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应通力协作,在打造行业示范的同时,积极配合3个示范单位开展创建工作,争取在2017年底达到创建验收标准,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同时要加强宣传力度,积极报送相关创建信息。
会议还听取了各创建单位和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