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开展315期间能效标识专项检查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县质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我县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目录的部分家电产品开展了专项检查。
能效标识又称能源效率标识,是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该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共分五个等级。目前,我国现已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家电有空调、冰箱、洗衣机、燃气热水器、电磁炉、电风扇、电饭锅、平板电视、计算机、微波炉、打印机、机顶盒等共九批29大类产品。
根据有关安排,县质监局此次检查以电磁炉、电饭煲、微波炉、电视机、空调等为重点产品,以苏宁、家乐福等大型卖场为重点场所,着重检查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能效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二是标识是否与产品相符,主要查看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产品是否符合标注的能效等级等;三是使用的标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备案等。(县质监局 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