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结合城区征地拆迁和农村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将信息收集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在辖区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入手,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
一是做到心中有数限制调解人数。矛盾纠纷发生后及时进行调查,掌握矛盾纠纷的核心,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往往怕自己吃亏,喜欢邀请许多亲朋好友前来帮忙助阵,但这些人不但起不到积极作用,反而只会使双方当事人再次发生争吵致使纠纷升级甚至亲朋好友之间发生纠纷,为防止“一人说话众人听,众人说话无人听”的局面发生,县公安局在调解前只允许当事人双方进入调解现场严格限制其他人员进入,确保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及时把握赔偿金额。部分当事人为维护自己不正当利益,经常在调解过程中出现胡搅蛮缠,漫天要价的情况,县公安局民警准确掌握此类人员心理,对持非正式***认真审核,只要有疑点或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的证明的均不予采纳,及时让当事人打消不切实际的念头,从而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三是学会借力用力。利用村社干部以及前来说情的关系人,必要时请来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争取当事人的信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其尊重和理解民警的疏导,从而使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如遇双方当事人僵持不下,且不听党委政府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干部的劝解,又没有人来说情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老民警的工作经验,以真实的案例进行说服,必要时在了解当事人人际关系的情况下,邀请其尊重的人,帮忙做工作,从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善于使用群众语言。对于那些纠缠不清、反复无常的当事人,掌握其心理弱点,适时予以激发,使其在调解过程中主动让步,从而使调解获得成功。必要时巧妙运用激将法,在必要时给当事人带高帽,不但能让双方碍于情面,不便发作,更能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消除隔阂,从而化解矛盾。
五是及时掌握信息做到提前介入。因家庭、邻里、婚姻、宅基地、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还房以及劳资等问题引发的可防性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掌握工作主动权。为此,县公安局结合目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实践育活动以及“万警进万家”活动深入辖区和拆迁安置区,及时获取和掌握有价值信息,定期召开治安情况分析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研究应对措施,把握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
同时,县公安局对已调解的纠纷,及时了解掌握矛盾纠纷化解后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与当事人交心谈心,从中发现调解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查找问题,以便在以后工作中进行改善。(县公安局 邓辉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