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党建引领创新基层治理
实施党建引领,创新基层治理
党的十九大以来,大英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以乡村振兴战略为载体,汲取优秀传统文化,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应用到乡村治理工作之中,初步探索出了“以党建为引领、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基础、自治为根本”的党建引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实践,基层乡村治理活力不断释放,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全年没有发生暴恐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以及重特大命案等重大事件,各类案件、信访总量明显下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社会治安公众安全感、人民群众满意度等大幅上升。
一、党建引领,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建引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持从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抓起,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强化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在行业领域树榜样、立标杆,在履职尽责上做表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岗位意识不断增强。全县1746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全覆盖开展了换届“回头看”活动,持续整顿提升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32个,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实施“头雁招引”计划,公开选拔职业村党组织书记8名,回引优秀农民工回村任职6名,结对联系优秀农民工、乡土人才、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等800余名,为乡村治理贮备了村级后备力量。
二、法治为纲 ,提升综合治理能力。一是依法治理,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全县建成县级调解中心1个、镇调委会9个、村级调委会196个,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多场合普法促进守法,广大群众自觉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大量矛盾纠纷调解于基层,化解于萌芽状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社会治安不断好转。二是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对执法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等措施,将“清权、减权、制权、晒权”落到实处,压缩执法自由裁量权空间,防止权力滥用。三是依法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拓宽监督渠道,通过人大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对执法部门实施有效监督,建立监督执法长效机制。四是创新做法,便民为民。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搭建法律服务平台,至目前,陆续在辖区部分社区、回马、隆盛、卓筒井镇试点建立“接诊+坐诊”的“法治门诊”6个,每周由镇上的综治干部、司法所干警、派出所民警、网格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等轮流担任接诊员和坐诊员2-3天,通过建立接诊、出诊、会诊、辅诊、义诊、网诊、回诊“七诊”机制,聚焦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涉法事务,轮岗“把脉诊断”,直接为基层群众基层特别是贫困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法律诉求和法律帮助,将法律服务直接送到家门口。目前大英县“法治门诊”的功能性和实用性已经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三、德治润心,厚植淳朴民风。以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积极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实践,全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精神文明宣讲120场次。一是大力推行“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借助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乡贤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组织发动群众立家训家规、传家风家教、定民约村规,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共建共享社会新风尚。二是常态开展最美家庭、道德模范、移风易俗、诚信建设、依法治理等系列评选活动,用群众的榜样教育引导群众,促进群众形成自觉革除陈规陋习、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文明新风,自觉维护公序良俗,形成信仰法律、崇尚法治、传承乡风文明的良好风尚。三是成立红白理事会,倡导文明新风。首先,出台了《倡导成立“红白理事会”工作方案》,全县10个镇(街道),168个行政村、28个社区都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有人员、有章程、有工作制度,并能按要求对村(社区)里“红白事”介入指导。其次,将红白理事会建设纳入民政工作考核内容,通过平时检查、不定期抽查、电话随访、线索***暗访等方法,进行***问效,严格考核奖惩。再者,规范红白事运行,引导各村(社区)把移风易俗纳入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管理,使红白理事会工作有依据,村(居)民有章可循。红白理事会在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自治固本,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基党组织领导,按照依法、简洁、易行的原则,完善“四民主两公开”村级治理制度,组织群众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指导帮助村(社区)依法制定和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扎实推进依法立规、以规治村(社),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针对当前农村社会存在的一些社会不良风气,引导全县196个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村民自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构建“四统一”村(居)务公开机制。一是统一公开方式。全县统一为各村(社区)制作固定的公开栏,并在各村(居)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地点公开。二是统一公开时间。各村(社区)对常规性村级事务坚持做到每季度首月公开一次。三是统一公开内容。按照全面、详细、真实原则公开相关内容,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公开;对临时性工作,随时随地进行公开。四是统一公开程序。按照“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存档”的程序进行公开。
(二)构建“三举措”深化村(居)务监督机制。一是明确规定村(居)监委必须做到“十有”,即有队伍、有牌子、有场所、有制度、有活动、有计划、有流程、有台账、有实绩、有保障。二是建立“六步”流程化管理。对全县各村(居)监委按信息收集、集中议事、月度上报、分类督办、限期答复、季度通报“六步”流程化管理。三是推广“三色”清单工作法。各镇(街道)村(居)监委严格按照“工作清单(红)、整改清单(黄)、考核清单(蓝)”具体开展工作。
(三)构建“1234”小微权力治理机制。“1”套清单促规范。对涉及到的责任和权力逐项逐条清单式细化,责任到部门到人头,明确各项工作的风险点、办事流程,并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渠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村级事务规范运行。“2”本手册促规范。全县印发《大英县26项“小微权力”清单》手册、《“小微权力”操作规范》宣传册,并在村(社区)进行公示。“3”级监督强管理。建立县、镇、村(社区)三级监督体系,实时对村(社区)“两委”工作进行监督,加强风险预警防控。“4”本台账求实效。分别建立党务村(居)务公开台账、社情民意办理台账、村(居)民事务代办台账及民主监督管理台账,实现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全程监督、责任倒查。
(四)构建“多元共建”基层治理机制。一是明确政府定位。强化政府对基层公共事务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使政府与基层从“领导”与“执行”的关系,转变到“指导”与“协调”关系。二是规范基层事权。进一步理清基层管理的职能职责界线和功能定位,明确职责,规范办事程序,从“给政府打工”中解脱出来,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居民自治有序。三是引入市场机制。针对群众个体化、个性化、多样化的特点,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让非营利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到基层服务和社区治理中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多种需要。四是加强人才培养。通过集中培训、自主分散培训等方式,加强社工人才培养培训,壮大社工队伍,提高工作技能。近年来,培训社会工作者5000余人次,持证社工达5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