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措施规范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严把“流出关”。村、社区干部和党员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定期不定期与外出育龄人员保持联系。采取包村、包社区到户、责任到人、摸排登记等方式,重点掌握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从事行业、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通过问家人、问邻居、问亲戚“三问”途径,建立流出人口台帐,较准确地掌握了一部分去向不明的重点管理对象情况。
二是适时清理,严把“流入关”。积极推行城区以房管人新机制,以乡镇、居委会为单位,对工厂、出租屋、商铺、窝棚等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坚持一般对象每半年清理检查一次,中等对象每三个月清理检查一次,重点对象每月清理检查一次。做到“两个主动”,即公安、工商等部门在为流入人口办理有关证照时,主动查验婚育证明;用人单位在与流入人口签订劳动合同时,主动查验婚育证明,并及时通报给当地计生部门。
三是加强录入,完善数据。以padis管理系统为载体,加强对流动人口信息的录入、反馈,做到及时准确。
四是依托协会,自我管理。2007年,组建了城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会,吸纳会员1700多人,为流入人口提供婚、孕、生、育和避孕节育服务,在经营、生活上给以关心,推进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有效地遏制了城区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现象发生。在农村,依托村级计生协会,加强流出人口的管理。通过民主决策,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写入章程,要求外出务工妇女要与村级计生专干保持信息联系,定期回寄环情孕情检查证明,若违约将缴纳一定的违约金,并与村委会签定协议。自己商定的制度大家共同遵守,实现了“要我计划生育”向“我要计划生育”的转变。(县人口计生局 张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