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华气钻井完井废水处理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200m3d天然气脱硫废水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遂宁华气钻井完井废水处理有限公司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200m3/d天然气脱硫废水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项目选址于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千丘村一社,2015年1月12日由遂宁市安居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备案号:遂安经信技改备案[2015]1号)。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200m3/d天然气脱硫废水处理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遂宁华气钻井完井废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千丘村
建设内容:改造现有废水调节池,购置相应设备,形成200m3/d天然气脱硫废水处理能力。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建设项目在土建施工期间土石方开挖、装卸、转运,建筑材料砂石的运输装卸过程中,都会有部分细颗粒进入大气中,形成扬尘。采取在作业场所洒水,对运输车辆覆盖蓬布,及时清扫施工场地的措施的措施减少扬尘;
(2)在施工期间,主要噪声来自土石方、基础、结构和装修等阶段中,使用施工机械的固定声源噪声(推土机、挖掘机、基础夯实机械等),以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流动声源噪声。在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以及施工平面布局之后,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3)拟建项目在施工期基本无废水排放,仅有土建施工人员排放的少量生活污水,排放量小,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施工过程中要求合理规划施工方案,最大程度的减少土石方量,弃方应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并做好防护措施;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处理,首先将建筑垃圾分类,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建筑材料,对没有利用价值以及不能回填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施工期间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经处理过后的污水、设备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等。
项目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200m3/d,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项目将定期对罐车、设备进行冲洗,用水量约为5m3/d。冲洗在泄水平台进行,泄水平台应设置导流沟,将冲洗废水引至隔油池然后进入本项目污水系统处理,设备冲洗废水则直接进入相应构筑物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本项目化验室废液收集后倒入泄水池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后排入白家河。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在最不利情况下(枯水期)排污时,白家河段水质仍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实施对白家河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产生的恶臭、挥发的有机废气、备用发电机柴油燃烧废气等。针对恶臭以及有机废气的处理,本项目除加强机械通风等措施外,拟通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m)的方式来降低项目实施对周边农户的影响。
ERS蒸发浓缩系统处设置15m高排气筒1根,用于蒸发产生的SO2等废气的收集排放。
另外,本项目将设1台备用发电机组,功率为250KVA,位于配电房内,仅停电时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燃烧废气经排风系统收集后经通风管道引至屋顶排放,进入室外大气环境。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只要严格按要求操作,控制好燃烧状况,燃烧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烟尘、NOX、SO2均可做到达标排放。
3、噪声
噪声主要来空压机及各流体输送泵等转动设备,主要设备噪声源强约80~110dB(A)。为控制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伤害,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利用噪声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点,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以及厂区工作人员的影响。
(2)在机械设备的选型上注意噪声的防治,选择噪声低、能耗低的设备,以减小噪声源的声级。
(3)对于高噪声设备,采用基座减振、设置隔声泵房等措施进行降噪。
(4)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低噪音水平。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设备噪声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因此,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隔油池打捞出的浮油、污泥压滤后的泥饼、蒸发浓缩系统产生的结晶、化验室废渣、生活垃圾等。隔油池处理后打捞出的浮油通过人工清掏收集的方式收集至储油罐内,运至炼油厂提炼回用,本项目在隔油池旁设置2m3储油罐一个;本项目压滤机压滤后泥饼含有较多硫,拟送回脱硫厂处理;ERS蒸发浓缩系统浓缩结晶体暂存后由相应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化验室废渣经收集后采取与结晶渣处理相同的方式;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然后定期运至千丘村垃圾池,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合理有效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
为防止地下水的污染,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将厂区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及非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废水、污泥处理构筑物,污泥浓缩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加药间,厂区污水管网及尾水排放管、堆渣场等;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变配电室及机修仓库;非污染防治区为员工宿舍及综合楼以及厂区道路等,针对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的基础上,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选址于遂宁市磨溪镇千丘村,根据项目开发区域环境现状,经过对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结果的预测分析,表明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有明显的环境、社会效益。在采取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可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不改变当地的环境区域功能,项目建设体现了“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得到广大公众的支持,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范围为周边机构及居民、职员、公务员等。
主要调查事项:查阅环评简本后,公众可对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本次公示登出后10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
建设单位:遂宁华气钻井完井废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潭工业园
联系人:俞总
联系方式:137****8744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51号
联系人:阴晓路
电话:028-86258093 传真:028-86258093
邮箱:yin.xiaolu@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周边地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五条。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