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检察院拓宽公安执法监督渠道
今年来,船山区检察院积极拓宽法律监督领域,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新建三项制度,对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确立“疑案预报制度”。船山区检察院与侦查机关联合签署《会议纪要》,明确在犯罪嫌疑人罪行界定不明且取证困难的、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以及团伙作案、多次作案且案情复杂等三类案件可启动疑案预报。赋予公检双向启动权规范启动程序,并由双方主管领导决定是否启动疑案预报程序。组建专案组研讨,形成专案组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阅、主管领导把关的办案程序。
创设“案件指导制度”。针对特定时段或区域频发,且共性突出、规律明显的类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供侦查方向、申明证据标准、提示预防思路,形成重点打击合力,实现侦诉联防管控。
实行“定期研讨制度”。船山检察院以实践案例为依托,从刑诉法修改的应对措施、侦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证据的搜集分析能力等角度进行讲授,提高侦办技能;针对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与公安分局展开交流,做好新法对接;针对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加强与侦查人员的沟通,明确补证内容、听取合理建议、限定重报时间,避免退而不查、查而不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