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旅行社等级和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复核工作的通知
遂旅发〔2010〕56号
遂宁市旅游局
遂宁市旅游协会
关于开展旅行社等级和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
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行社、特色旅游购物点:
根据全省旅行社和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评定会的安排,今年将开展旅行社等级复核和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评定等级满一年的旅行社,评定满两年的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
二、复核工作步骤
7月30日—8月15日,企业对照评定标准自查,准备相关资料。
8月15日—9月底,市旅游局、市旅游协会组织复核检查,旅行社等级复核由副局长朱丹同志牵头,市场管理科具体组织,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复核由副调研员刘青和同志牵头,规划建设科具体组织。
三、汇总上报
市旅游局、市旅游协会汇总审定相关情况,上报省旅游协会。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