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CNG车用气瓶及CNG专用装置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质监局,各CNG汽车使用单位:
为规范CNG汽车使用单位安全运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质检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CNG公交客车、长短途CNG客运车、CNG出租车等CNG汽车的车用气瓶及CNG专用装置安全检查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工作依据
此项安全检查工作应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二、安全检查的目的
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我市CNG汽车使用单位安全运营行为,及时排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切实提高我市CNG汽车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运营,建设平安遂宁。
三、安全检查的范围
(一)城市CNG公交客运公司
(二)长短途CNG客运公司
(三)CNG出租车汽车公司
(四)其他CNG汽车使用单位
四、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职责到人,任务到头;
(二)CNG气瓶是否经过法定机构检验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办理使用登记证。
(三)CNG汽车是否符合运行安全的技术条件;
(四)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完善并实施演练;
五、安全检查的主要方式
(一)各CNG汽车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二)市质监局组织专家组对全市城市CNG公交客运公司、长短途CNG客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区(县)质监局对专家组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责令使用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要进行***检查,要做到不整改到位不放过。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局特监科。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辖区内CNG汽车使用实际情况,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督察、检查,协调解决这次CNG汽车安全检查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各CNG汽车使用单位要对本单位的CNG车辆严格进行安全自查,将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CNG汽车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