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成立法律顾问团
为切实提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借鉴县司法局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成功创建的典型经验,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能优势,该局成立法律顾问团,为司法行政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明确服务内容。法律顾问团根据合同约定的职责和范围提供法律服务,主要承担对县司法局局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的职责,从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工作。
二是明确基本条件。担任法律顾问团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专业影响力;热心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团职责。
三是明确职业道德。在司法行政系统作出重大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和签订合同等方面,坚持说真话、讲实话,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作用。
四是明确保障措施。今年以来,对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实行优先考虑、重点保障,用于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达1万余元;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团成员参加省、市、县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同时,落实专门的办公室,配齐配强法律硬件和软件设施,为法律顾问团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提升法律顾问团工作的应用性和实效性。(县司法局 寇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