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月6日,保定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起典型问题。
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涞源县民政局公款购买土特产问题,给予局长薛强党内警告处分;易县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现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贾子立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资金;安新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建彬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望都县寺庄乡副乡长董朋周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张国慈在其子婚礼期间收受礼金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布会上,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党委、纪委紧紧抓住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彰显了坚决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全市党员和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深刻警醒,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