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
2015年,衡水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进全市法治建设进程,努力为衡水绿色崛起、跨越赶超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抓提升。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实施意见》。注重搭建服务企业发展平台。全市检察机关11个县市区院全部在工业园区内建成了派驻检察室,选择部分企业负责人、生产员工等人员为联络员,通过联络员收集侦查机关有案不立、侦查活动违法、判决不公正等信息,由派驻检察室启动检察机关内部联动机制,努力搭建服务发展的前沿阵地。积极推进“十家百企”工作。每个县区院联系十家重大项目和百家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分配给两级院的班子成员,由两级院班子成员带队进企业、走工地,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零距离服务。强化服务效果抓提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精神,建立了重大涉企案件市院检察长审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同步预防等工作制度,对市县两级院查办的重大涉企案件,全面规范初查方案和风险评估等工作文书,严防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发展。
二是在反贪肃廉上抓提升。以“质量、规范、安全”为中心,突出完善健全了自侦办案“八大平台”,建设与反腐形势相适应的工作制度机制。按照“突出重点搞预防、拓展领域搞预防、创新载体搞预防、轰轰烈烈搞预防”的工作思路,围绕两委班子换届、基础设施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预防轻骑兵为载体,以《家宴》等微电影为基础,大力开展“六进”活动;以深州监狱、武强县院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先后接待80余批(次)3000人参观学习,努力向社会传播法治正能量。
三是在强化诉讼监督上抓提升。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绝不搞凑数案、绝不弄虚作假、绝不走过场。强化立案监督。扎实开展两个立案监督活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环保、食药、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信息沟通,对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建立***监督卡,强化监督实效。强化侦查监督。侦监部门派员深入公安办案队(所),及时掌握公安机关受案、立案、破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刑事侦查活动情况;公诉部门推行类案件监督,针对公安机关讯问笔录时间不准确、地点不合规等问题,以书面或联席会议的方式一并提出监督意见,督促整改。强化审判监督。继续实行刑事判决市县两级同步审查制度,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工作,提出量刑建议550人,法院采纳97.3%。强化民行监督。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实现了对同一案件线索和初查结果的协作共享。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狠抓安全防范检察工作,严格落实“四个办法”,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182起。严格执行落实对减刑、假释案件的书面审理和派员出庭监督工作,以办案促监督、以办案促规范。
四是在强化队伍建设上抓提升。围绕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和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认真做好政法网络大讲堂、河北检察讲堂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桃城区院“拜师”活动,以现场会的形式进行了推广。继续在县区院推行主任检察官工作制度,加强市县两级院人员交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