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城区绿色行动三年计划顺利通过人大专项评议
8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就城区“绿色行动三年计划”进行专项评议。
实施城区“绿色行动三年计划”是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需要。为促进城区“绿色行动三年计划”取得更好更快地进展,我市制定了评议城区“绿色行动三年计划”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评议营造浓厚氛。在开展评议过程中,人大代表们对三年绿色行动计划实地开展调研,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县(区)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汇报,并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在三年绿色行动计划中,市城市管理局共负责6个公园、20个游园、1条景观带和跟进道路配套绿化的建设工作,同时负责督导单位和小区绿化。为更好地推动工作落实,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成立了绿色行动指挥部,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完成时限,确定实施步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目标体系。在绿化建设过程中,注重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把好设计关、施工关、养护关,努力提高种植成活率和园林景观效果,打造园林精品。同时,制定了《园林绿地养护等级质量标准》、《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依托数字化管理平台,采取“数字化定员、网格化定岗、精细化管护、标准化考核”的管理措施,对管护目标进行量化、细化;采取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方法,加大对“四区”社会绿化的督导检查力度,现场指导科学种植,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绿化的开展;采取认种认养和游园冠名的方式,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资金。三年绿色行动以来,团市委、市妇还号召组织捐款67万元支持城市绿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2500余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市园林局职工捐款近3万元带头开展绿地认种认养。
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3个公园、22个游园、7条道路的绿化建设任务;完成园林绿化面积118.37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41.17公顷),种植树木7.4万株。目前,市园林局已经开始积极着手制定今年秋冬季的增绿计划和2015年园林绿化项目计划,切实推进“绿色行动三年计划”,不断提升全市绿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