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三制度推动人社工作强服务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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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7日发表
大名县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以贯彻省市作风整顿活动精神为契机,强化各项制度建设,推动人社工作上台阶。
一是实行服务承诺制。对服务对象实行二次终结制。对于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承办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决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对于不符合政策的,承办人员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取得谅解;对于手续不全的,承办人员要说明情况,一次告知有关政策依据及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等。
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宜,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机关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引导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自己范围内的要快办理,不属于自己范围内的要讲清楚,引导他去相关股室办理。
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对有规定时限的要按规定时限要求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事项,要按领导要求办理;局领导班子成员确定的事项,要按照会议要求限时办理;急件立即办,不能拖拉。(孙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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