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献县环保局制定四项措施推进和谐监管
如何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与排污者之间的“正面冲突”、“猫鼠游戏”等执法难问题,是环境执法监管的一大重点和难点,对此,我局认真研究,制定了三项措施促进“和谐监管”: 一是打好“感情牌”。要求执法人员放下架子,主动靠近监管对象,耐心宣讲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取得排污者的理解和支持,并认真倾听监管对象的诉求,遏制执法中的不公平、不平衡现象。二是打好“服务牌”。 在环境审批、项目验收、排污许可证办理等工作中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业务咨询,办事过程中要热情服务、提速提质,对不属于我局办理范围内的,要帮企业完善资料、协调关系、帮跑帮办。三是打好“驻厂”牌。针对重点企业要选派觉悟高、业务熟、能力强的高素质环保人员入厂监管,既要监督排污单位的治污行为,又要关注排污单位的自身发展,为企业治污提供有效帮助。四是打好“约谈”牌。根据日常执法巡查掌握的情况,定期对有违法苗头性的污染企业约谈企业法人代表,一方面提醒企业做好相关环保工作,提高业主自觉守法意识,另一方面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