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区法院与行政审批局牵手惩戒老赖
为建立健全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前,裕华区法院与区行政审批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省基层法院首家将行政审批引入“老赖”惩戒机制,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在裕华区行政审批局办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将受限。
根据《实施意见》,裕华区法院将与区行政审批局就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数据进行网络对接,尽快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实时更新。同时,裕华区行政审批局的98项行政审批事项将全部纳入联合惩戒范围,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任职资格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授信限制、特殊交易限制等联合惩戒措施。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徐茂明表示,《实施意见》的签署是裕华区法院在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关键时期的一次有益尝试和创新,有助于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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