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32期简报
第三十二期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市局组织召开全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会议。11月11日,市局组织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情况,分析了目前政务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会议邀请省食药监局办公室宋红霞副主任和李子洁同志为大家授课。会议指出当前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数量问题。市局年初都对信息报送有目标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县(市、区)局和处室达不到要求,没有来源,信息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是质量问题。统计和信息质量普遍不高,信息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即会议(活动)信息多,有调查、有分析、有研究、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信息少;一般层面的信息多,具有深度和前瞻性,能够提供给领导科学决策参考的信息少;报喜的信息多,报忧的信息少。三是时效问题。没有很好地以最快的速度反映情况和问题,整体报送比较滞后。以上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没有信息量,市局网站就是“空站”;没有信息量,信息刊物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信息量,就无法保证采用量。因此,当前首要的任务是要保量,各单位、各处室要千方百计确保信息报送任务的完成或超额完成。对上报信息量,已经在《考评办法》里做了很明确的规定。同时,局办公室要加大向省局、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的力度,以大信息量来保证信息采用率的提高。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质量是信息的生命,要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整理、提炼、综合、分析各类原始材料。要十分注意敏感性、倾向性、趋向性信息的综合分析,克服目前信息比较零散、滞后,原始信息材料较多,综合性、分析性、预测性信息较少的弱点,更好地发挥信息在领导决策中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增强时效。要培养高效率、快节奏的工作作风,及时调查核实和采集,迅速传递,提高信息时效。对已经发生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各单位要确保及时、准确地逐级上报,在事发后两个小时之内将信息整理后向市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重大信息立即报送。四是打造良好的信息平台。要提升市局信息刊物采编水平,强化重点栏目,增加信息容量,确保每周至少出2期,做到信息工作“快、新、实”,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中心工作服好务。五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信息部门的协调沟通。要眼光向上,延伸触角,主动加强与省局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的联系,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了解上级机关的信息需求,提高信息采用量。要通过省市信息渠道,对我市的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及时予以反映,展现保定市场监管系统的精神风貌和工作成效,扩大保定市场监管工作的影响。
(办公室)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立项课题研究座谈会在保定召开。11月2日,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立项课题研究座谈会在保定市圆满召开。会议由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姜占云秘书长主持,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瑞清、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翟中申到驻地看望与会人员、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启军致辞。来自承德市、张家口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保定市、迁安市、昌黎县、怀来县、张家口市桥东区、定州市、涿州市、易县等市、县(区)的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负责理论调研立项课题研究的业务骨干及撰稿人参加。与会人员观看了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题汇报片——《改革的强音坚实的脚步》,对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组建及理论调研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按照2016年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确定的立项研究课题,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的组织下,经过前期认真组织调研,撰写课题论文,与会人员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消费维权法律体系建设,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促进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农业品牌战略”四项课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和座谈讨论。省工商学会聘请的专家教授对每项课题论文逐一进行了点评,对进一步完善课题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与会人员表示,通过座谈交流和专家讲评,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拓展了视野,开阔了思路,碰撞了思想,对新形势下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重点问题有了更加理性的认识和思考,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课题资料,努力提升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理论水平、创新程度、及推广价值,更好的指导各项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实践工作开展。
(办公室)
△望都县局五措并举扶持新农村建设。一是大力宣传惠农政策扶农。通过进村入户,加大对登记注册、经营技术等各项政策知识的宣传讲解,鼓励、引导、帮扶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支持农民依托自身优势,从事特色经济种植业、特种养殖业等特色产业。二是大力培育经纪人发展活农。本着先培育后发展、边管理边规范的原则,对从事农村经纪服务的经纪人进行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农村的经济发展活力。三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富农。通过政策宣传、***服务、部门联动等举措,突出抓好农产品商标注册,指导、帮扶支柱产业、涉农产业、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争创农产品品牌,以品牌带动发展,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四是大力健全维权网络护农。发挥覆盖全县的消费维权工作网络作用,健全受理投诉、***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维权网络机制,建立完善消费维权纠纷调处机制,开展消费维权进村、进企、法律宣传等活动,提升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五是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强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走访田间地头、行政指导、咨询服务等举措,培育、引导、鼓励农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实行事前咨询、事中指导、事后***的一站式服务,强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使其抱团闯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助力农民创业增收。
(望都县市场监管局)
△高碑店市局多措并举创优全市商标发展环境。一是认真做好注册商标新增发展,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工作。加大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工作力度,以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为重点,加强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建设。二是进一步扎实做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加大与金融机构协调力度,强化对企业的引导和信息服务,努力探索商标质权融资新渠道,争取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实现0的突破。三是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为重点,推动企业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支持我市奥润顺达、龙源、鑫瑞申、光为等企业的品牌国际化建设,加快其商品和服务向海外市场拓展。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注册。选择培育重点,实行挂钩辅导。四是强化实施商标战略的宣传,组织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商标宣传力度,适时组织系统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商标注册和法律知识培训。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及召开表彰会等形式加大对我市驰著名、保定市知名商标企业的宣传力度,增强他们的实力和竞争力,引导其他企业增强申报驰著名商标的积极性。五是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商标侵权大要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打击生产和销售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等商品上的商标违法行为;侵犯驰名、著名商标和原产地证明商标专用权以及仿冒其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涉外商标侵权行为;非法印制和买卖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使用注册和未注册商标商品以次充好、粗制滥造、以假充真、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高碑店市市场监管局)
△涞水县局开展打击商标侵权和“傍名牌”专项行动
一是抓宣传,营造打假氛围。该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侵权商品实物及现场讲解,向广大群众宣传真品与假冒伪劣侵权商品的区别,提高群众的识真辨假能力;同时深入商标企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服务和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二是抓培训,提升执法效能。“商标侵权”及“傍名牌”行为表现形式复杂多样,涉及反不正当竞争、商标、企业注册登记等有关法律法规较多,为灵活运用现有的法律法规,该局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不定期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案件讨论和经验交流,依法进行查处“商标侵权”和“傍名牌”等违法行为。三是抓重点,加大打假力度。该局以企业、厂家投诉举报的商品为重点,在监管举措上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受理举报为主,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擅自将他人的知名字号或者商标作为自己字号使用或申请登记,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市场误认、混淆的“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
(涞水县市场监管局)
△满城区局四措并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强化煤炭日常管控。制定并印发《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散煤治理的通告》5000余份,及时清理取缔城区内无证无照煤炭经营户,查扣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运输车辆。二是严格督导煤炭检查站。牵头并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煤炭检查站,严禁劣质煤炭运输车辆驶入辖区,要求上站人员按时上岗、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工作日志等情况。三是大力推进燃煤改气改电。与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对城区内沿街门店进行集中治理,沿街门店发放禁止使用燃煤紧急通知,前悬挂宣传条幅。四是积极推广洁净型煤。按照满城区总体安排部署,督导各村成立散煤治理、型煤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散煤管控及型煤推广工作,切实把辖区内煤炭治理及洁净型煤推广工作落实到位。
(满城区市场监管局)
△唐县局聚焦发力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严格主体资格审查。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煤炭经销户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清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煤炭经营户,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的宣传,集中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煤炭销售点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严格限制新煤炭经销单位准入,从源头上规范煤炭经营市场,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煤炭的摊点商户依法取缔,严禁新建煤炭、石油焦为燃料的项目,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无死角。二是规范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完善进货检验、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和质量自检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引导禁烧燃煤区域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减少辖区燃煤经营户;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商品经营行为,确保环境污染治理有效推进。三是强化执法整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精准发力,依法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小企业、小锅炉的污染整治和执法检查,坚决取缔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对商品煤的抽查检验力度,强化商品质量定向监测,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成品油、蜂窝煤商品质量抽检活动,针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责令停止销售,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成品油、煤炭经营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警示和行政处罚信息,强化对经营者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充分发挥12315举报中心作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落地见效。四是强化长效监管。建立全天候、无缝隙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属地监管,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实行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头,加强工作检查督导,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电代煤”、“气代煤”供暖,严格落实大气防治工作责任制,高点定位,全面统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肃执纪问责,推进生态宜居唐县建设,确保全县人民共享绿水蓝天、健康洁美的生态环境。
(唐县市场监管局)
△白沟新城分局积极开展儿童玩具市场集中检查。近日,白沟新城分局对辖区内玩具产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检查。主要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安全警示、合格证、厂址、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等情况。对销售无厂名、厂址、无中文标识和无使用说明、无安全警示标志的儿童玩具和销售不健康儿童玩具、伪造强制认证证书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检查发现,辖区内儿童玩具市场秩序正常,销售的儿童玩具产品大多数符合规范。对少部分存在没有无中文标识和警示标志、绒毛玩具脱毛、产品未明示适用年龄范围等问题,执法人员责令经营户将不合格商品下架,有效地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净化了儿童玩具市场。同时,执法人员还提醒消费者,选购儿童玩具时要谨慎:不要购买制作工艺粗糙、重金属超标的儿童玩具,不要购买外形棱角锋利的儿童玩具,不要购买没有厂名、厂址、商标的毛绒玩具,要留心售后服务保证内容等标注是否齐全规范,并妥善保管好购货凭证。
(白沟新城分局)
△安新县局开展建筑材料销售场所专项整治。一是制定《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建筑材料销售场所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县所有乡镇、村和建材经营场所张贴《开展建筑材料销售场所整治的通告》500份,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营造了浓厚氛围。二是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楚,并建立完善监管台账。三是加大巡查的密度,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对全县从事建筑材料销售的场所进行逐村逐户拉网式排查,对其中无照经营户全部采取了查封措施并立案调查。
(安新县市场监管局)
△涿州市组织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会。11月9日,涿州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会。会议宣读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强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都具有重要意义。
(涿州市市场监管局)
△易县局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应对双“十一”。一是领导重视抓责任。召开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贯彻学习省市相关文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对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营造氛围抓宣传。借助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公众认知率,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引导经营者合法合理利用网络优势开拓销售渠道,从源头净化网络市场。三是提升素质抓培训。组织分局网络监管员和市场、12315指挥中心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推进网络交易平台电子标识核发。四是依法履职抓监管。结合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重点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利用网络销售“三无产品”等网络交易陷阱和消费欺诈行为进行网上巡查,以此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秩序,维护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
(易县市场监管局)
△蠡县局立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强化培训,提高执法水平。通过集体学、自学、分组学等丰富多样的学习形式,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和领会新修订的《消法》《商标法》《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加深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同时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的研究和交流,从个案入手,理清办案思路,掌握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约束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设。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证据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正确认定案件的违法事实。三是提高标准,主动执法公开。主动、全面和准确地公开注册登记、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管的依据、流程、进展和结果等执法信息,稳步推进执法公开制度。四是落实责任,保证执法到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避免出现错案、假案,避免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保证行政执法到位。
(蠡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