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培训2952名新型职业农民
依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河北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我市任丘、东光、肃宁、吴桥、献县、泊头、河间、青县、黄骅等9个县(市)承担该项目,培训2952名新型职业农民,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新型职业农民分为三类
回乡创业的“80后”青年丁冬冬,2012年与同乡在吴桥县于集镇孙庄村承包了10多栋大棚,并逐渐发展成立了宏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今年启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给小丁提供了获取更专业、更具体的设施农业种植技术的机会。培训完经考试合格后,他将获得由省人社厅颁发的首批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和传统意义的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工人或农业雇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资经营服务人员、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人群。这次的重点培训对象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骨干等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
像丁冬冬这样的农民在我市还有很多。据悉,2014年,我市共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1552人,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1400人。这些人分布在我市任丘、东光、肃宁、吴桥、献县、泊头、河间、青县、黄骅等9个县(市)。目前,各地培训正在进行中。
培训全程免费
我市相关县、市在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时,不少地方都特别邀请了省、市病虫害防治、农业气象灾害与防御等方面的专家。专家们深入浅出,用简单易懂的语言把知识传递给农民。按照《实施方案》,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时,实行全程免费,并对不同类别的培训予以补贴。
根据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情况、各地申报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我省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县划分为3个等级,不同等级执行不同资金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支出范围涵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过程,包括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其中教育培训按照不同培训类型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按人均2500元标准进行测算,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15天;培训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按人均800元标准进行测算,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4天、参观交流或实训3天。同一培育对象三年内不得重复支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等培育相关支出。
打造“阳光工程”升级版
据介绍,这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是“阳光工程”的“升级版”,与过去的农民培训相比,有不少创新点。它实现了从“培训”到“培育”、“办班”到“育人”、“过程考核”到“绩效考核”、“传统”到“现代化、信息化”等多项转变。
在培训课程设置上,各地广泛采取了“案例教学+模拟训练”“学校授课+基地实习”“田间培训+生产指导”等手段,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干。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培训结束时将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地方还将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中、高职学历教育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衔接,全面评价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