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肃查处4起环境污染问题
1月12日,我市严肃查处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4起环境污染问题。
1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北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受理全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向我市移交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线索,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对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对核查属实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以下4起环境污染问题,我市已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了严肃查处。
针对“保定市区朝阳北大街与银杏路交口,华中房地产拆迁现场存在扬尘”问题,经高新区调查,问题反映的项目位于保定市朝阳北大街与银杏路交叉口东南角,为华中地产改造项目拆迁现场。1月7日,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该项目将其所有设备进行撤离,并对裸露的施工场地进行覆盖。
针对“定兴县洗澡堂烟囱冒黑烟”问题,定兴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部署。经排查,全县共有使用燃煤设施的小浴池121家,县城建成区内21家浴池全部进行了能源替代;县城建成区外既无集中供热又无天然气管网的农村小浴池有超排现象的已进行了封停,但有偷排现象。对此,该县组织环保、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偷排行为。
针对“唐县县城东环路东环小区附近挖暖气管道,挖出土方堆在路上,填回后对渣土不进行清扫收集,扬尘严重;东环小区附近建筑工地未洒水,扬尘严重”问题,1月8日,唐县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督导。当天下午,在县城东环路东环小区附近发现有遗留的两处渣土问题,已现场处理完毕。同时,该县住建部门对东环小区附近建筑工地进行了现场督导,发现有部分工地渣土裸露,立即要求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地按要求每天进行有效的洒水抑尘,对物料采取全覆盖措施,避免扬尘。
针对“博野县小店镇西杜村养鱼坑有被偷排废水问题,废水来源不明”的问题,博野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进行部署,主管县长连夜组织环保、公安、小店镇等有关单位,赶到西杜村现场调查处理。经查,博野县小店镇西杜村养鱼坑实为水坑,位于村内,周边为居民、两家养殖户和废弃厂房。现场发现坑边有排水管道,在少量向坑内排水。目前,已对坑边排水管道进行了封堵,消除了隐患,并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实时监控,防止再次发生向坑内排水现象。同时,为查找废水来源,对该坑周边的废弃厂房和养殖户进行了逐一排查,对一家疑似向坑内排放污水的企业采取了断电和拆除生产设备的取缔措施,并责成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确认排放主体,严格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