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冬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随着气温的逐步下降,我市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冬季气温低,风、雪、雾等恶劣天气多,是火灾、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多发期。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和消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切实将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严查冬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冬期有效施工时间短,施工安全风险高,施工质量也难以保障,各单位要尽量避免冬季施工。凡必须组织冬期施工的项目要针对冬期特点结合施工内容,以“防火、防电、防坍塌、防中毒、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冬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项目监理单位要严格按审查程序和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冬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凡措施制定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各项目部要在进入冬期施工前,将冬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冬期施工计划报当地安监机构备案。逾期未办理冬期施工安全措施备案的项目,各级安监机构要予以停工。各县(市、区)安监机构应在11月30日前,将冬期施工项目名单报市住建局安监办。
(三)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1、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监理单位审查通过的冬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切实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杜绝“三违作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在雨、雪后,应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人员施工。要注意了解一线作业人员的身体适应性,对年龄偏大、体质较差的人员,应调整到合适岗位工作或劝退,以防止发生意外。要切实解决好职工的住宿和取暖问题,严禁将在建工程作为职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明火取暖,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各类用电设备,要保证宿舍通风良好,防止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要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的管理,严格对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易爆材料的保管和使用,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要加强对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模板支拆等管理,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未经审批严禁随意拆除。
2、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冬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予以停工并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
3、各级安监机构要加大对冬期施工项目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冬期施工安全。市住建局将于12月上旬对市区及各县(市、区) 冬期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和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并妥善处理,确保将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小。
二、消防安全工作
(一)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1、组织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CJ/T188—2009)及相关标准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员的消防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教育员工及时报警。火灾报警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一旦发生火灾,若不及时报警,自己又无法处置,后果往往不可收拾,同时应教育员工报告火警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以解决个别员工对报警的错误认识。
3、进一步强化应付火灾的能力。火灾多为突发性事故,火灾发生后容易造成人心理上的恐惧,或因处置不当,错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小火变成大火,小灾酿成大灾,因此在平时应加强员工的基本消防技能培训,使员工们懂得“三懂三会”的消防基础知识。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1、冬季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应设专用的仓库分类隔离存放。库房之间和建筑物防火间距应按防火规范严格执行。库房内通风,降温设备和电源、防爆设备必须灵活、可靠,电源开关要设在库房以外安全的地方。
2、冬季施工中所用的帘布、草席等易燃保温用品不准堆放在电闸箱、电焊机、变压器及电动工具周围,要远离火源,并按照施工需要严格控制使用,专人负责调派,以降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载荷。
3、施工现场、加工作业场所、材料堆置场所内刨花、木片、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除,并且在此类场所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三)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取暖的应严格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由施工现场的消防主管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具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地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用火部位的周围无易燃、可燃物品,同时用火部位要准备好消防器材,备足消防水源。
3、使用焊接的施工作业中应用石棉被或不燃物品接住火花,防止引燃可燃物品。
4、动用明火作业后,负责人应对用火地点加强检查,确认无死灰复燃可能方可离开。
(四)加强对消防器材与设备的管理
1、施工现场确定的专兼职消防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CJ/T188—2009)的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完整好用;
2、对冬季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做好保温防冻工作,以使其在发生火灾时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各县(市、区)消委会要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