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11月28日,沧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主任王玉军、党组书记穆德俊、党组副书记陈培福、副主任李福仓、张永瑞、李宝旭、赵世贵出席会议。副县长樊中峰、县法院院长杨涛、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金铎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主任王玉军主持。
会议应到27人,实到2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听取了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李晓峰所作的《沧县人民政府关于
分组审议后,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沧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县本级及全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的决议,会议还以投票测评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沧县人民政府关于
会议指出,几年来,在县委领导下,县政府认真贯彻《警察法》,着力加强警察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警察法》的学习,特别是公安机关内部,要切实提高广大干警对自身职责的认识,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突出打击犯罪和服务群众两个重点,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强化执法执纪监督,树立公安机关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县政府和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的预算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借鉴历年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经验,科学核定部门经费,细化预算编制,切实提高2015年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要采取措施推进预算公开,推进“三公经费”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会议强调,县法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审判能力,为他们依法履行陪审员职责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县政府要对近几年来的代表建议进行综合分析,特别是就代表建议反应的一些共性问题,与政府谋划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推动政府工作,通过科学谋划政府工作,更好地回应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关切和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