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土地流转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近年来,通过土地流转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多,尤其是龙头企业的介入,农业合作社的聚集形成,对农业经济的多样化、科学化、集约化产生了积极的带动,
当前我区农村土地流转主要特点从地域看,呈现近郊村土地流转集中、远郊村土地流转滞后的特点;从规模看,土地分散流转和规模化流转相结合,以规模化土地流转为趋势;从流转方式看,呈现多样化,除了农户之间的互换、转让,一些涉农单位与农户的租赁之外,还有农户将土地流转到合作社入股等多种方式;从流转后土地用途看,较大部分形成规模化农业生产,或延伸到观光农业,也有部分形成工业企业租赁厂区用地或新民居等非农业生产用地;从流转程序看,土地流转程序不断规范化,由以前转出方与转入方口头协议,转变为在村委会的管理和引导下签订书面协议。但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同时存在土地利用效率较低,整体规划滞后、生产经营不规范等问题,使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整体带动力削弱,形成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同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势在必行。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