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局长会议
6月4日,衡水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局长会议,听取各县市区1-5月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近期全市重点司法行政工作。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乃举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金春、蔺静,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志安,副调研员王秀真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及局机关部分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了各县市区工作汇报后,李局长指出,今年以来,各县市区按照市局年初工作部署,科学谋划、深入推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与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诸如工作落实不平衡等问题。针对近期开展的全市重点司法行政工作,李局长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抓公开,推进阳光司法行政。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的主体作用,借用新媒体,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信赖和监督。网站栏目、内容要及时更新,并定期进行梳理,辑印成册。切实抓好窗口单位,特别是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能公开的全部予以公开。工作制度、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和标准、民生承诺等事项要全部公开。社区矫正执法审前社会调查、禁止令执行、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给予警告、收监执行等依据和程序按照规定公开,增强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要认真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公开宣传月暨“开放周”活动。与市局搞好对接,参照市局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开放周”活动顺利实施。
二是抓基层司法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根基。按照省厅要求,统一思想,下定决心,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市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将带队与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通报情况,争取当地领导的重视与支持,确保基层司法所实现垂直管理,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要继续清理被挤占、闲置的政法专项编制,推动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和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的落实。要对基层司法所的人财物,特别是固定资产、业务用房、办公设施等配备进行全面清理,凡被挤占挪用的全部收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抓住全省要求聘请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时机,积极争取乡镇支持,采用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办法充实司法所人员。要加强司法所人员培训。通过“传、帮、带”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
三要抓社区矫正工作,提升教育改造质量。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要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继续组织好新入矫人员和不服从管教人员参加全市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培训,促进集中教育常态化,要加大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利用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和手机定位系统,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防止脱管漏管。落实政法专编专管专用,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做好新招录公务人员的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招聘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
四要抓法治宣传,提升法治宣传实效。抓好普法3311工程具体实施,继续推进和扩大法治文化“个十百”工程。在原有的法治文化公园或广场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增加内涵,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新建。要在乡镇驻地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大的村庄主要街道,继续重点打造法治文化街。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等重点村,继续打造法治文化墙。继续推广冀州市法治宣传展架的做法,实现法治宣传展架全覆盖。抓好法治宣传“三个十项目”,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四有体系”作用,形成报刊上有法治宣传的文章,电视上有法治宣传的影像,广播里有法治宣传的声音,新媒体上有法治宣传的动态的普法大格局。在全市全面建立法治宣传***问效机制。结合“六五”普法成果展,制作专题片,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前期准备工作。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结合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宣办在全省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开展“宪法驻心中 法律伴我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五是抓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日常调处和重大敏感期调处机制,主动深入到群众反映多、矛盾多、难度大的区域开展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交通事故赔偿、婚姻、市场、环保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九大调委会的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开通集人民调解“民调通”、“领导通”和“管理平台”一体的人民调解信息网络平台。首批从基层司法所配起,逐步实现网上排查、网上分流、网上预警、网上督办的目标。
六是抓法律服务,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加强县域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窗口化服务。全面铺开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公证联络站工作,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需求,依托村两委、民调组织建立法援联络点、公证联络点。推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实现6月底全面覆盖。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资源,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继续推动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在武强、饶阳已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