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五举措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枣强县纪委立足“三转”, 聚焦主业主责,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今年以来,查办各类案件及大要案数量同比分别增长22%、26.5%。
集线索,加大案查力度。一是广辟渠道,深挖案源线索。建立案件线索统管体系,分析研判合理处置信访线索。今年以来,受理各类信访问题42件次,其中转立案29件。二是纵向排查,深挖线索。通过深入开展下访、巡查、专项监督活动发掘案件线索,共发现各类线索8条,同时注重发现案中案、窝案、串案。三是横向联动集线索。从公检法等部门所办的案件中,从财务、物价、税务、审计等部门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
重培养,提升业务能力。针对基层纪委人员轮岗快,流动大的情况,下移工作重心,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请专业人员授课。县纪委还经常派业务骨干深入基层纪委,对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取证到各类案件材料的形成,实地进行具体指导,帮助基层纪检干部掌握办案的基本要求,拓宽办案思路,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此外,县纪委还投资36万元建立了高标准的专门谈话室,进一步提升了文明办案、安全办案水平。
讲方法,整合办案力量。一是实行交叉办案,由县纪委牵头,抽调所辖的其他基层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协同办案,增加了办案力量,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二是加强组织协调,改孤立办案为协调办案,要求基层纪委多汇报情况,多做工作,主动争取本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的支持;基层党政领导要大力支持纪委查办案件,确保办案的人员经费、交通工具。三是实行案查工作大格局,不定期召开由公安、检察、法院、财政、人事、审计等单位参加的协调会,互通案件线索,凝聚案查工作合力。遇到重大案件,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协调,争取配合支持。
明责任,督促基层办案。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以两个责任落实为龙头,将办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是查办案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凡对查办案件工作不重视的年终不能评为优秀。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袒护、包庇违纪违法分子以及对上级交办的案件顶着不办的,实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实行案件奖惩制度,对办案成绩突出的基层纪委和案查科室及时总结、表扬,对啃动硬 骨头、办大案要案的办案人员予以奖励,优先提拔任用,对办案不力,案查工作无起色的,定期排名,通报批评。实行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各科室分片联系基层纪委办案责任制,具体负责所联系的基层纪委信访案件的查办、部门转办和上级交办下转信访案件的督办协查和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
抓协审,提高审理质量。在抓基层办案的过程中,既强调有案必查,又重视案件办理质量,工作实践中,枣强县在乡镇纪委层面实行乡案协审制,将基层纪委所办的案件一律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协审,对材料证据不全、定性不准、程序不到位的,及时指正,予以完善,帮助基层纪检干部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水平。对县本级疑难案件、典型重大案件,由县纪委审理室提前介入,重点提升案查工作人员突破疑难和重大案件的能力,进一步锤炼和扎实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