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零容忍铁手腕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2016年,平乡县环保局将继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严查。
一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积极开展与县公安局和其他赋有环境执法权部门的配合,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联合执法,联合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我县环境安全。
二是做好环境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工作。进一步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执行力度,积极开展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在日常环境监管中发现的严重违法案件,或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对符合移交条件的环境违法案件,由局领导研究决定后,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法院对环境强制执行工作的全力支持。对于拒绝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被执行人,及时申请并协助法院强制执行,最终使案件执行到位。
三是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定期对超标排污企业予以曝光,对环保工作先进企业进行表扬,传播正能量。加强网上环保舆情监控,做好媒体应对工作,及时释义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环保部门良好的对外形象。
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和信访维稳。把风险排查、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源头防范和日常监控,健全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信访案件调处、环境信访件化解和网络舆情监控、民情沟通平台搭建等工作,完善和落实信访受理、交办、回复、督办等日常工作机制和领导接访下访活动,对重点信访、信访积案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和督办机制。(来源:平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