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嵩发挥优势履职尽责多谋发展良策多献可行之计
和合承德网讯 (记者贾阿楠、关鹏玉)2月16日,在政协承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开幕式上,市政协副主席高嵩受政协承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承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高嵩在报告中说,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一年来,共收到提案305件,经审查立案302件,占提案总数的99%;未予立案,作为意见建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3件,占提案总数的1%。在已立案的提案中,集体提案30件、委员提案272件。提案中的许多意见建议已被吸纳并落实到党政相关决策、发展规划或部门工作之中。
高嵩在报告中说,一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市级党政领导对20余件提案作出重要批示;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办理协商,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使委员履职成果得到充分体现。市政协常委会始终坚持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地位,进一步转变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效推动了提案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提案征集,提高建言献策水平。引导委员科学选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大会发言转化提案。严格立案标准。坚持层层审核,严格把关,使提案质量得到了保证。二是加大督办力度,推动提案办理落实。共遴选20件重点提案,分别由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各专委会包案督办。坚持日常督办。在市政协分管领导带领下,先后组织政协委员、提案者到市规划局、交通局、水务局、双桥区政府等20多个部门对210余件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协商督办活动,有效推动了提案办理落实。加强***督办。对上年度承办单位列入计划、承诺办理的提案进行了***督办,对应该办理但一直没有落实的提案重新交办,重点督办,使一些委员持续关注又关系民生的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新进展。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提案工作活力。探索提案办理协商新形式。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实施办法》,对提案办理协商作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提案办理协商的主体、内容和形式。重点抓好提案“办前”、“办中”、“办后”协商。多次召开市委、市政府“两办”、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者、承办单位“四方”参加的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共商解决问题办法,推动提案落实。注重与新闻媒体联系。对提案交办会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提案督办以及提案工作成效及时宣传报道,扩大提案的社会影响。
在安排今年政协提案工作时,高嵩指出,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政协提案工作要按照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守底线、快转型、促协同、奔小康”为重点,充分发挥人才荟萃、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抓住发展和民生中的重要问题通过提案形式履行职能,多谋发展良策,多献可行之计。一是要树立精品意识,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要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做好提案组织工作,开展提案征集月活动;多形式拓宽委员知情、知政渠道,丰富提案征集方式,增强委员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派、团体、界别、政协专委会等集体提案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拓展优质提案来源;探索提案社会征集形式,进一步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参与面;注重提案与大会发言、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的共享和转化,努力提升提案质量,使政协提案在促发展、惠民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要加强协商督办,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改进重点提案遴选机制,编辑《重要提案摘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阅批,交有关部门重点办理;积极探索开展提案办理专题协商方式,增加协商频次、提案数量和委员参与数量,提高协商成效;加大提案督办力度,采取主席会议、政协领导、政协常委、党派团体、政协专委会督办等形式,扎实抓好重点提案的督办工作,切实增强办理实效;做好***督办,对应该落实但久拖不决的、承办单位作出承诺和提案者不满意的提案,挂单列账,持续协商督办,推动委员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加强与市委、市政府“两办”的联系协作,在主要工作环节上实行“一体化”运行方式,共同审查立案、部署交办、协商办案、联查督办,形成合力。三是要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提案工作队伍建设,促进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搭建“提、办”服务平台,促进提案者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商,推动“提、办”双方良性互动;研究探索完善《提案办理“四方评议”办法》,进一步推动民主评议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借力媒体、网络平台,放大提案声音,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扩大提案的社会影响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提案征集、办理及复文公开,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