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排在第四位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16日发表
据国家统计局秦皇岛调查队抽样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4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65元,在全省11个地级市中排在第四位。增速呈现高收入低增速、低收入高增速特点,我市增速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在全省11个地级市中增幅排在第八位。
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1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8元,在全省11个地级市中排在第五位。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但快于城镇居民2.4个百分点,城乡间差距进一步缩小。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0 06:14: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