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一月二十七日召开
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月27日召开,会期3天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匡洪治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恩国、辛书华、刘金明、齐开泰、冯耀武、袁宝辉,秘书长张龙华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对上述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制度,突出办理重点,加强督办沟通,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办复率达100%。关于《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会议认为,全市公安机关站在推进“依法治国”和打造“法治公安”的高度,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注重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举措,强化执法监督,着力推进刑事执法制度化、精细化、标准化建设,刑事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了联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及有关事项(相关文件见今日二版)。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平,副市长张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