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发改局规范15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近日,河间市发改局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规范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这次治理活动旨在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制止价格欺诈,解决目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举报投诉多和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要按照《沧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39号)要求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制作收费公示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在收费公示牌上要公示收费培训内容、培训学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学规定等。
二是收费公示牌由收费单位自行制作,河间市发展改革局物价检查所负责监制、备案,并在收费公示牌上注明监制单位和监督举报电话(12358),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公示牌中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未经公示的不得收费。收费时应出具税务部门规定的***,未出具***的交费人有权拒交。
四是收费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诚信经营,严禁提前散布涨价信息、搭车涨价、串通涨价、价格联盟等价格违法行为。
此前,市发改局向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下发了《关于收费停车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河发改字【2014】106号),要求涉及单位先行自查自纠,认真做好收费公示的各项工作,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此次活动共检查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15所,对不符合要求的现场予以纠正,提出整改意见。接下来将不定期进行巡查,对不公示收费、收费不开票、强制服务并收费、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处罚。
河间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