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医疗器械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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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6日发表
4月1日从全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上获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3月1日至11月1日,对全市医疗器械市场经营秩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重点一是查看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如企业是否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企业是否通过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企业是否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等。二是国家局原公布的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情况是否符合《条例》《规范》要求。
行动共分为企业自查、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和规范完善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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