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界热议新修订的保定市个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7月8日,新修订的《保定市个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颁布,引发社会各界热议。干部群众纷纷表示,要身体力行,自觉提升文明素养,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新办法内容更细致严谨,处罚力度更大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颁布的《暂行办法》较之前的《保定市个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管理试行办法》,内容更加细致、严谨。在行为规范上,划分了广告宣传类、违章建筑类、非法经营类以及公民道德行为规范类等,特别是对私搭乱建、贴小广告、乱扔垃圾、露天烧烤等均予以规范,并且处罚力度“有史以来最严”。比如,《暂行办法》新增了关于车窗抛物处罚内容,之前城管执法部门没有相应的处罚依据,只能由公安交警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关于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对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且新增了“可以拖移机动车”。
“这次出台的《暂行办法》详细具体,从法制角度来看对我们的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对执法队员也能起到法律保障作用。”竞秀区执法局法制科冯超说。
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干部陈伟认为,《暂行办法》对市民行为进行了规范,对提升城市形象有促进作用。特别是当前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以后,市区面积扩大,城市人口增加,又面临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机遇,保定的知名度在快速提升。《暂行办法》的颁布对进一步打响保定城市品牌尤为必要。
人人身体力行,文明城市会越来越近
8日上午10时40分,竞秀区执法局二大队中队长阴术发在阳光大街正对沿街商户宣传新修订颁布的《暂行办法》。他说:“市里出台这个《暂行办法》,对我们以后执法会起到更多帮助。希望广大市民、沿街商户多多了解《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多从一点一滴、从自身做起。”
在朝阳大街时代商厦门前,环卫工人刘玉琴正在清扫路面垃圾。她说:“《暂行办法》明确了处罚办法,能有效约束人们的不文明行为,比如减少商业垃圾、路边广告、车窗抛物等,这样我们以后的工作会越来越好干。”
保定学院学生汤苗说:“看到保定向不文明行为‘喊停’并出台具体举措,我由衷高兴。今后,我不仅要约束自身行为,还要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看到不文明现象要向执法部门反映。我相信在道德约束和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文明城市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高新区小学教师李靖玉说:“我为《暂行办法》点个赞。城市的发展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我们从整饬清理自家环境开始,连点成片,一条街道就美了;我们弯腰捡起身边的一片垃圾,一片草地就会芬芳清雅。《暂行办法》对市民行为的约束规范,从今天看,美化了城市环境;从长远看,推动了古城文明建设;从根本看,提升了市民素质。作为教育工作者,我要引导教育孩子们从小做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高素质,汇水为渊,共创保定辉煌明天。”
在时代商厦附近等公交车的市民王硕说:“早上出门之前我看了报纸,觉得这个《暂行办法》挺好,把各方面环境卫生问题都谈到了,以后大家就可对照办法约束自己的行为了。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这样咱们的环境才会越来越好。”
营造健康向上城市文化,提升保定“软实力”【小标题】
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国家注册规划师贾慧献认为,城市的进步是渐进发展的过程,是破茧成蝶、实现蜕变的过程。《暂行办法》颁布后,通过市容环境卫生领域的整治革新,对于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建设行为,有效遏制城乡私搭乱建不正之风,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的严肃性,保护城市靓丽环境有重要作用。对于引导广大市民形成崇尚文明、讲究卫生、遵守公德的行为习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都具有重要意义。
尤其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投资环境的优劣已成为一个城市能否在激烈的城市竞争中赢得主动、抢占先机的决定性因素,是一个城市“软实力”的体现。城市面貌的提升和市民的文明行为将为城市发展注入活力,有助于增强城市的服务功能和管理能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城市文化,吸引资金、人才和技术,实现经济社会良性发展。该办法的实行,对于广大市民安居乐业,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提高城市社会亲和力,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长久和深远的影响。
市委党校副教授张玉敏认为,《暂行办法》的出台是城市管理日趋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希望在实施过程中积极动员社会力量,让更多的市民参与到改善城市环境的具体行动中来,使《暂行办法》尽早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