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重拳打击重污染小企业打造碧水蓝天
2014年,我县按照“双三十”减排目标,重拳打击重污染小企业,着力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全力打造碧水蓝天。先后深入一线排查500余次,共取缔小颗粒、小电镀等重污染小企业260余家,依法侦破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起,刑拘3人,网上追逃1人,行政拘留9人,训诫警告14人,有效遏制了污染企业反弹势头。
创新排查机制。将全县分成5个 中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中队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定时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处理。在加强日常常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实行错时排查,在晚上、早晨、周 六、日 ,节假日进行突击检查。我县还利用媒体宣传、张贴通告、喇叭广播等形式,宣传塑料颗粒、小电镀对空气、地下水污染及对人的健康的危害,引导群众自 觉行动起来,全民参战,切实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使环境违法行为无处藏身。同时,公布局办公室电话和局长电话,对举报者进行奖励,触发群众自动对污染企业 进行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去年,共接到举报19个,均为有效举报,全部进行了及时处理。
创新打击取 缔方法。针对反弹小颗粒加工等重污染企业,我县重新调整思路,在采取断电、吊扣变压器、捣毁清洗池等措施的基础上,对企业主要生产设施、编织袋粉碎机、甩 干机、造粒机等机器设备利用切割机,全部拆除销毁。张二庄镇、牙里镇和边马乡等重点区域小塑料得到有效遏制,共取缔关停反弹的小塑料颗粒加工点180个。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去年1月8日,我县成立县公安局环安大队,采用“环保+公安”机制,重拳打击污染小企业。去年,先后对27名污染环境违法分子依法进行了处罚,极大的震慑了环境违法分子。
实行“无省 界”环保联防机制。由于我县地处河北省最南端,与河南省南乐县、内黄县等三县交界,有利区位为一些不法小颗粒、小炼油、小化工等业主提供了逃避打击的可 能。为彻底铲除“三不管”地带的违法小污染企业的再生能力,我县与河南省南乐县、清丰县、内黄县环保部门和有关乡镇联合执法,有效遏制了两省交界处重污染 小企业反弹。去年6月17日上午,县环保局通过卫星定位,联合南乐县环保局对冀豫交界处南乐县梁村乡千佛村一小化工加工作坊,实施断电,用铲车拆除生产设施,使其彻底丧失了再生产能力。去年,共取缔两省交界地带的重污染小企业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