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出台问责办法剑指为官不为
出台《问责办法》,全面宣传教育,形成合力监督常态化……近年来,丰润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广大党员干部善于作为,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党员干部善作敢为的作风已蔚然成风。
2015年11月,这区出台了《唐山市丰润区科级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问责办法》梳理细化了“不作为”“不担当”等2大类16种问责情形,一方面精准涵盖了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等“不作为”的表现,另一方面明确了畏首畏尾、拈轻怕重等“不担当”现象。确定了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停职反省、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6种问责方式,明确了7种从重从轻处理的情节。把“规矩”挺在前面,在每个党员干部心中都拉上了一条红线。
为让《问责办法》入脑入心,丰润党建网、新丰润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各单位全方位、多形式地展开学习,为整治“不作为、不担当”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这区多方联动,让合力监督形成常态。积极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收集渠道,定期召开组织部、纪检(监察)、两办督查室、信访、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多渠道收集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的信息。《问责办法》实施以来,12名科级干部被提醒谈话,11名科级干部被诫勉谈话。同时,这区在工作中明确“问责只是手段,目的在于‘治病救人’,不是‘一问了之’”,将监督问责与关爱教育相结合,帮助被问责干部分析问题根源,对症下药,助此卸下思想包袱,督促其改正提高,使其以更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